Ascent Bridge称因可能面临诽谤诉讼而未全文公布董事辞职信
该公司为回应新交所监管公司的质询,公布了辞职信原文
本文由AI辅助翻译
【新加坡】饮料分销商Ascent Bridge于周三(10月29日)公布了前董事陈纪源(Tan Khee Giap)和萧志强(Siow Chee Keong)的辞职信,作为对新加坡交易所监管公司(SGX RegCo)质询的部分回应。
当天早些时候,该公司宣布了这两名董事的职务终止。此前,他们曾对公司管理层被指缺乏公司治理实践、透明度和合作精神表示担忧。
针对新交所监管公司要求公布董事辞职信原文一事,Ascent Bridge表示,公司最初没有这样做是为了避免潜在的诽谤问题。
陈纪源曾是公司的首席独立董事,他在信中指出,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在索取信息时,管理层方面不予合作。他表示,管理层未能及时提供详细信息,影响了委员会的有效运作。
他补充说,委员会在审查公司运营和财务状况时提出的问题,并未得到全面解决。
他还表示,他注意到执行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在公司治理方面“未能坚持最佳实践”,“缺乏透明度,且未给予董事会应有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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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纪源并未指明是哪位高管,但Ascent Bridge有两位联席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邱培远(Qiu Peiyuan)和孙权(Sun Quan)。
陈纪源还提到,各方对首席独立董事的角色和职责存在误解。
曾担任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席的萧志强,在他的辞职信中也提出了同样的担忧。
但他指出,公司曾就召开特别股东大会(EGM)一事向Legal Solutions律师事务所征询法律意见,而这份意见书并未提供给他。这导致他无法就此事履行其董事职责。
他补充说:“看来我的其他董事同仁们是在假定我将在即将召开的特别股东大会上被免职的前提下行事的。”
Ascent Bridge表示,公司曾就陈纪源和萧志强的辞职信中包含人名和律所名称的具体措辞是否应原文公布一事,咨询了Legal Solutions律师事务所的意见。
该律所建议董事会,若将信件内容作为公司公告披露,可能引发诽谤问题。董事会表示,为避免此类诉讼,决定不在宣布董事辞职的公告中原文转载信件内容。
董事会风波
本月早些时候,合计持有公司12.96%股份的股东胡一栋(Hu Yidong)和Eastern Billion Industries通过Insight Law律师事务所提交请求通知,要求召开特别股东大会。会议旨在提交议案,罢免三名董事:萧志强、陈纪源和卢克·安东尼·富勒(Luke Anthony Furler)。
通知称,罢免这些董事将“确保公司治理的平稳过渡和未来增长”。富勒在收到通知的当天就辞职了。
Ascent Bridge表示,起初萧志强和陈纪源拒绝了董事会的辞职要求,并开始提出对公司治理的担忧。两人后来在未通知董事会的情况下,于10月16日与新交所监管公司会面。
10月24日,新交所监管公司与陈纪源、萧志强以及Ascent Bridge的外部审计师举行了会议。陈纪源和萧志强于10月28日递交辞呈,此后公司律师要求召集会议的股东撤回特别股东大会通知,股东方表示同意。
在周三早些时候发布的声明中,Ascent Bridge否认了陈纪源和萧志强的指控。
该公司股价当天收盘报0.33新元,无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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