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就银行和保险公司的企业治理条例征求意见

此举旨在确保监管标准与时俱进且行之有效

Shikhar Gupta
Published Wed, Sep 30, 2026 · 01:38 PM
    • 该央行提议更新董事会构成和关键人事任命等方面的规定。
    • 该央行提议更新董事会构成和关键人事任命等方面的规定。 照片:《商业时报》档案照片

    本文由 AI 翻译,关键事实请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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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加坡]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金管局) 正就针对银行、保险公司及其指定金融控股公司的企业治理条例拟议修订,征求公众意见。

    这是其定期检讨工作的一部分,旨在确保治理标准与时俱进且行之有效。

    拟议的修订包括提高董事会的最低人数,以及要求这些金融机构的关键人事任命须获得预先批准。

    咨询文件详述了这些“针对性”的监管更新。这些更新“加强了保障措施”,以应对银行和保险业中风险与实践不断演变的特定领域。

    该监管机构于周三(9月30日)表示,这些更新还简化了对客户和金融体系影响较小的金融机构的监管条例。

    拟修订领域

    金管局的建议之一是完善标准,以判断董事是否独立于管理层、业务关系及主要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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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如,受雇于关联公司或附属公司,或与其有业务往来的董事,将被视为不独立于管理层和业务关系。

    其次,金管局提议增加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保险公司以及全面银行的董事会最低人数,并要求独立董事占多数。

    金管局表示,随着这些机构的规模和复杂性不断增长,这些修订旨在确保董事会能继续拥有广泛的视角和专业知识,并具备独立的监督能力。

    金管局也计划要求更多关键人事任命获得预先批准,例如本地注册银行和保险公司提名委员会的主席,以及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的首席信息官。

    该监管机构表示:“这些提议反映出继任规划、技术和信息风险管理在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层面的重要性日益增加。”

    最后,金管局提议,对于那些被评估为零售业务覆盖面较小或系统重要性较低的金融机构,取消对其部分董事会和高管任命的预先批准要求。

    此举旨在确保监管条例与风险相称,并在不需要额外批准的情况下,避免施加不必要的监管负担。

    公众可在12月9日之前,通过FormSG链接在线对拟议的修订提供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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