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监管机构批准SP Mobility收购ChargEco

竞消委曾在1月的公开咨询后指出潜在风险

Deon Loke
Published Thu, May 28, 2026 · 12:29 PM
    • 在SP Mobility为解决反垄断担忧而提出一系列定价和非歧视性承诺后,此项收购获得批准。
    • 在SP Mobility为解决反垄断担忧而提出一系列定价和非歧视性承诺后,此项收购获得批准。 图片来源:REUT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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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加坡】新加坡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Commission of Singapore,简称CCS)周四(5月28日)宣布,已有条件批准SP Mobility对ChargEco的拟议收购。

    此前,SP Mobility为解决反垄断方面的担忧,提出了一系列定价和非歧视性承诺,该交易因此获得批准。

    该监管机构曾在2026年1月初启动的公开咨询后,指出了潜在的风险。

    在3月30日至4月13日举行的第二轮咨询后,CCS表示,其“认为这些承诺足以解决竞争方面的担忧,因此已批准该拟议交易,条件是SP Mobility必须执行并遵守这些承诺”。

    此前的反馈意见指出,该交易可能会严重削弱竞争,因为SP Mobility和ChargEco都是在新加坡东部地区的建屋发展局(建屋局)停车场提供电动汽车充电服务的直接竞争对手。

    2022年11月,SP Mobility和ChargEco均获得在东部地区建屋局停车场运营充电点的合同,覆盖范围包括勿洛(Bedok)和淡滨尼(Tampines)等主要住宅区。在拟议交易前,这两家公司在上述地区是直接的竞争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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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缓解监管机构的担忧,SP Mobility提出了针对东部地区电动汽车充电点运营的承诺。

    根据协议条款,SP Mobility承诺在从2026年5月28日开始的三年有效期内,遵守以下规定:

    • 在相关建屋局住宅区,双方充电点的电动汽车充电费率将冻结在收购前的水平,除非SP Mobility需要转嫁由监管机构或公司无法控制的因素所产生的成本。CCS指出,SP Mobility产生的运营费用被视为在其可控范围内。
    • 合并后实体提供的任何折扣或回扣计划,在实施时不得让仅因在东部地区充电的驾驶者处于不利地位。

    除了对负责监督公共电动汽车充电网络推广的陆路交通管理局子公司EV-Electric Charging的现有合同义务外,SP Mobility还必须就这些充电站的任何拟议价格调整通知CCS。

    CCS指出,若怀疑存在违规行为,其保留要求SP Mobility任命一名独立监督受托人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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