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益国际中国子公司被判合同诈骗罪;将对法院判决提起上诉
该公司被判对18.8亿元人民币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由AI辅助翻译
【新加坡】 丰益国际(Wilmar International) 的一家子公司被中国法院裁定犯有合同诈骗罪,并被判令对高达18.8亿元人民币(约合3.456亿新元)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该子公司于2024年1月被公诉机关以合同诈骗“从犯”的罪名起诉。此案涉及国有企业安徽华文与一家私营交易对手云南惠嘉进出口有限公司之间的棕榈油贸易。该涉嫌欺诈行为导致安徽华文损失了52亿元人民币。
该判决于周三(11月19日)由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宣判对象是广州益海。广州益海是丰益国际在深圳上市的子公司——益海嘉里金龙鱼(Yihai Kerry Arawana, 简称YKA)的下属公司。丰益国际持有YKA 89.99%的股份。
在同日发布的交易所公告中,丰益国际表示,该子公司计划对法院的判决提出上诉,并坚称其在事实认定、证据采纳和法律适用方面存在“错误”。
判决详情
根据一审刑事判决,广州益海被裁定犯有“合同诈骗罪(从犯)”,并被处以10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法院还裁定,广州益海必须与云南惠嘉共同承担受害方国有企业安徽华文所遭受的约19亿元人民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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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广州益海前任总经理 Liu Degang 被判处19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80万元人民币。他被裁定犯有合同诈骗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法院下令没收其违法所得。
广州益海被定罪的依据是,其被指控协助了云南惠嘉及云南惠嘉背后的某些人员对安徽华文实施诈骗。
“错误的”裁决
丰益国际和YKA均不接受此判决。YKA表示将“全力支持”其子公司的上诉。
该集团辩称,欺诈行为是由云南惠嘉所为,据称该公司贿赂了安徽华文的高管和员工以伪造交易。丰益国际的立场是,云南惠嘉试图牵连广州益海,以推卸其对损失的责任。
YKA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广州益海既未参与也未曾知晓任何欺诈活动,更未从事任何协助行为。”
该公司还指出,其此前曾委托七名刑法专家进行论证,专家们一致认为该子公司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财务不确定性
丰益国际指出,由于案件正在上诉中,该判决尚未生效,罚款目前也无需支付。
该公司补充说,由于最终的赔偿责任在上诉结果出来前尚无法确定,因此对公司的财务影响目前尚不明确。YKA表示其运营保持正常。
丰益国际股价周四收于3.29新元,下跌0.03新元,跌幅为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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