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江金融向锂电池生产商宁波杉杉的重组注入10.2亿元
该集团与其两家投资者的这笔投资,将使其在锂电池生产商中获得23.4%的有效表决权
本文由AI辅助翻译
【新加坡】投资管理公司 扬子江金融 与其两家战略投资者已达成协议,将牵头对中国锂电池生产商宁波杉杉进行重组。
扬子江金融在周三(10月1日)发布的交易所公告中表示,由其全资子公司江苏新扬子商业贸易,以及战略投资者厦门TCL产业投资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组成的联合体,将获得杉杉公司约23.4%的有效表决权。
在杉杉公司重组完成后,这些表决权将委托给扬子江金融。
作为交易的一部分,扬子江金融和两家战略投资者已成立一个投资控股平台,以每股11.44元的价格收购杉杉公司2.233亿股股票。这相当于杉杉公司总股本的9.9%。
扬子江金融将出资10.2亿元人民币(合1.844亿新元),并持有该平台40%的权益。
中国电子公司TCL科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厦门TCL产业投资,将另外收购4370万股股票,占杉杉公司总股本的1.9%。这些股份的表决权将授予该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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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江金融表示,在下一阶段,将成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由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管理的服务信托担任有限合伙人。该合伙企业将再收购2000万股杉杉公司股票,占其总股本的0.89%,其表决权也将委托给该平台。
此外,卖方剩余的表决权也将移交给该平台。
扬子江金融表示,重组完成后,它将作为该平台的普通合伙人,代表联合体行使在杉杉公司的23.4%有效表决权。
它补充说,这笔10.2亿元的投资约占该集团截至6月30日资产净值的4.8%,以及截至10月1日市值的4.5%。
然而,它警告称,该协议仍有待有关部门批准,“不确定或保证其能够生效或完成”。
扬子江金融表示:“此外,尚不确定联合体能否履行其在两个(阶段)下的出资义务。”并补充说,因此重组的完成时间表和最终股东结构可能会发生变化。
扬子江金融执行主席兼首席执行官任元林(Ren Yuanlin)表示,该集团的投资充分利用了中国经济的逐步复苏势头。
他说:“这与我们的投资理念高度契合,即支持那些拥有扎实业务基本面、稳固市场地位和强大行业合作伙伴关系,但需要新资本来释放增长潜力或进行重组的公司——而我们在这个领域拥有公认的专业知识。”
任元林补充说,扬子江金融将继续寻求“有前景的机会,以加强其核心投资组合……(并)为股东创造可持续的回报”。
杉杉公司成立于1992年,生产和销售锂电池负极材料和偏光片,这些产品应用于新能源、电池和电动汽车等行业。
今年2月,该公司的控股股东杉杉集团进入了由法院主导的破产重整程序。彭博社当月报道称,这家锂电池公司有五只以人民币计价的债券,未偿还总额达51亿元。
在该公告发布前,扬子江金融股价周三收盘下跌1.7%,即0.02新元,报1.18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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