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回购vs股息:哪种对股东更有利?
拥有过剩现金的公司应权衡哪种方式能为投资者创造最大价值
本文由 AI 翻译,关键事实请以原文为准。
在近期一次新加坡董事协会的活动上,与会者建议,那些没有更好用途来使用其过剩资本的公司,应考虑回购自家股票。
这是一项日益流行的建议,过去几年里,许多公司都通过推出股票回购计划来予以回应。但这一定是对股东最有利的吗?
支持股票回购的传统论点似乎简单明了。
如果一家公司盈利1亿新元,拥有1亿流通股,那么其每股收益 (EPS) 为1新元。如果公司回购1000万股股票,而盈利保持不变,每股收益将升至1.10新元,这被认为是积极的信号。
然而,公司的基础业务实际上并未发生任何改变。
公司并没有卖出更多产品,没有提高利润率,也没有产生额外的一分钱利润。相反,只是将同样的盈利分摊到更少的股票上而已。
虽然现实情况是公司并未创造额外的经济价值,但实际上却消耗了本可用于生产性投资的现金。一个有效的市场应该能够轻易地将这一点考虑在内。
股票回购的支持者会反驳说,这没有抓住重点,因为如果股票真的被低估了,使用过剩现金来回购将是一项极佳的投资。
诚然,这一论点有其可取之处。但这有一个前提假设,即管理层是比市场更好的其股票价值的法官,而这未必是事实。
此外,也应注意到,如果一家公司回购了定价过高的股票,最终会摧毁而非创造股东价值。
这里还存在一个公司治理问题,因为高管薪酬通常会与每股收益或股本回报率等指标直接或间接挂钩。
这两项指标都可以通过减少股票数量或股本总额来提升,因此董事会必须谨慎,确保资本管理决策不受用于奖励管理层的业绩衡量标准的影响。
这并非是说股票回购本质上不可取;如果一家公司拥有过剩资本,缺乏有吸引力的投资机会,并且其股价远低于对内在价值的保守评估,那么回购便具有合理性。
应对过剩现金的更好方法
然而,还有一个远没有那么复杂的替代方案:以股息形式将资金支付给股东,因为这样做对于资金的去向没有任何掩饰。
公司拥有无法用于获得可观回报的现金,于是便将其返还给所有者,让他们自行决定如何处置这笔资金。
股东可以将其再投资于同一家公司,或投资于别处,或直接消费掉。
更重要的是,这种做法的好处是透明的。这一点在新加坡至关重要,因为股息传统上是投资回报的关键组成部分,并且许多投资者购买股票正是为了获得被动收入。
这两种方法之间还有一个重要区别。股息是按比例向所有股东分配现金,而股票回购只向卖出股票的股东支付现金。
因此,考虑进行股票回购的董事会应准备好回答一个简单的问题:为什么以今天的价格回购自家股票,比向所有股东支付现金更好?
如果有一个令人信服的答案——例如,股票被明显且可证明地低估了——那么股票回购或许是合理的。
但不应让股票回购成为应对过剩资本的自动反应,也不应将机械性提高的每股收益与真正的价值创造混为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