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任的通货: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如何巩固全球商业

只有存在一个赢得国际信赖的国际司法体系,贸易的潜力才能完全实现

    • 新加坡最高法院。自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SICC)成立以来,国际贸易和商业的惊人增长,也相应地带来了对商事纠纷解决的需求。
    • 新加坡最高法院。自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SICC)成立以来,国际贸易和商业的惊人增长,也相应地带来了对商事纠纷解决的需求。 图片来源:新加坡法院
    Published Fri, Sep 19, 2025 · 07:00 AM

    本文由 AI 翻译,关键事实请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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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年前,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SICC)成立,其目标简单而远大:创建一个平台,以支撑商业交易成功所需的同等信心和诚信,来解决国际商事纠纷。

    自SICC成立以来,国际贸易与商业的惊人增长,也相应地带来了对商事纠纷解决的需求。尽管这个全球生态系统在表面上缺乏和谐或组织上的明确性,但它却充满活力且高效地运作,为现代国际商法,即现代“商人法”(lex mercatoria)的发展提供了动力。

    国际商业的概念

    在思考国际商业的价值和运作方式时,会发现一个内在的悖论。商业始于利己,其中包含分歧、误解,有时甚至缺乏诚信。然而,只有当交易双方都认为自己获得了有价值的东西时,商业交易才能蓬勃发展。

    因此,商业既是自私的,也是改善人类境况的一部分。如此一来,声誉和关系便成为通货,商誉成为保障未来交易的战略资产,从而创造出完全独立于国家利益的和平与相互合作。

    鲁道夫·冯·耶林(Rudolf von Jhering)在其著作《作为目的的法律》(Law as a Means to an End)中捕捉到了这种张力: “在历史的黎明,远在国家崛起之前,贸易早已完成了它一天中的部分工作。当国家之间互相争斗时,贸易已经找到并铺平了连接不同民族的道路,在他们之间建立了商品和思想的交换关系;它是荒野中的探路者、和平的使者、文化的火炬手。”

    这种理想主义自有其道理。从连接中国、阿拉伯和欧洲的古代海上航线开始,商人们就形成了诚信、公平交易和相称补救的准则——这并非通过法令,而是通过实践形成的。这些习俗至今依然存在;商业建立在诚实、信用和正派的基础上。

    因此,有效解决商事纠纷要求执行过程具备专业能力、效率、公正性和信任。此外,国际商业中的司法工作必须有效开展,不仅要赢得本国公民的忠诚,还要激发每一个参与其中的外国、商人和交易者的信心。

    国际司法的不对称性与互联性

    如果你想寻找一个在分类学上对称,或哪怕是看似组织良好、逻辑连贯的体系,你会发现这完全不存在。

    现实存在的是一个由世界各地的法庭、机构、人员、法院和替代性纠纷解决方案(ADR)中心组成的不对称、非国家的集合体;但它们是相互连接的。它们通过《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即《纽约公约》)、《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新加坡调解公约》,以及根据各类关于法院选择和外国判决执行的国际公约,在国际法院判决执行方面日益形成的连贯性和共同方法而相互连接。

    然而,更重要的是,它们通过公平和正当程序的共同价值观联系在一起,为寻求正义的国际和外国商业当事方提供了必要的信任和尊严。

    正是这种互联性,要求仲裁机构与参与者、商事法庭与法官具备自觉的专业能力并相互合作。同样,正是在这种合作中,对国际司法体系的信心才得以维持。这种信心源于一种认知,即决策者——无论身处哪个法庭或法院——都将超越狭隘的国家或商业利益,给予任何寻求正义的当事方公平的听证机会。

    我们人类都普遍怀有一种信念,希望公正的裁决者能够伸张正义、维护法治。

    在这个体系中,SICC植入了一个独特的节点——一个融合了司法透明度与国际仲裁专业性的混合型平台。通过汇集来自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的法学家及杰出执业者,SICC促进了对共同原则和潜在价值观的不同视角的理解。

    这种全球性的交流是司法工作内在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如果法官不了解其他法律传统的同行如何执行同样的任务,就无法完全领会自身工作的性质和重要性。

    正如英格兰和威尔士前首席大法官托马斯勋爵(Lord Thomas)在2016年的一次开创性演讲中所说,商事法庭为适应全球化世界而作出的调整,其战略目标必须基于“加强我们地球村的法治”这一宗旨。

    过去十年的法律发展表明,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方式,是构建一个既能为商业关系提供适当法律保障基础,又能通过提供必要的灵活性和选择自由来充分适应这些关系需求的法律秩序。很明显,SICC体现了这一愿景。

    SICC成立之初,曾有人担忧它以法庭审理而非仲裁方式处理国际纠纷,可能会损害新加坡的仲裁地位,但这种担忧是多余的。

    SICC、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和各个替代性纠纷解决中心并非竞争对手,而是共同维护新加坡国际商业领域法治的合作伙伴。在过去十年中,所有这些机构都取得了巨大且各自独立的发展,这证明了它们之间互补的角色。

    在成立后的首个十年里,SICC处理了涉及航运、大宗商品、金融和科技等广泛国际商业领域的纠纷,每个案件都强化了诚信、相称补救和合理解释等基本原则。

    通过加强国际司法体系的完整性和影响力,SICC为未来的法院照亮了一条可遵循的道路——在这条道路上,对公平程序的信任是全球贸易的关键。

    全球商业的灯塔

    贸易调和了利己与互利;在狭隘的对立可能筑起高墙的地方,它搭建了桥梁。但只有存在一个赢得国际信赖的国际司法体系,贸易的潜力才能完全实现。经过10年的发展,SICC已通过其实际运作证明了其在捍卫这些崇高理想方面的关键作用。

    随着全球贸易的不断演变,SICC的经验提供了一座灯塔:机构应坚持原则但实践灵活;平台应让陌生人参与其中,并使各方都确信正义得到了伸张。在这里,商业与司法在合作、远见和尊重的共同精神下协同发展。

    本文作者于2024年1月5日被任命为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的国际法官。他曾担任澳大利亚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长达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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