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排斥与数字金融的风险
进步的代价需要全社会共同应对
本文由AI辅助翻译
虽然数字化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和更佳的客户体验,但它也带来了一系列新的风险和挑战,并改变了金融领域的风险性质。
消费者担心,如果不转向数字平台,会面临金融排斥的风险;如果转向数字平台,又会面临诈骗和欺诈的风险。
金融机构则面临着更高的运营和流动性风险。在这一领域,平衡金融稳定、消费者信任和创新之间的需求变得最为明显。监管机构也不得不扮演一个非常微妙的角色。
弥合数字鸿沟
我们先从金融普惠的问题谈起。研究表明,以现金为基础的系统的成本几乎占到国内生产总值的2%。此外,包括支票在内的纸质货币形式会导致结算延迟和其他相关成本。
因此,对整个国家而言,转向数字支付是合理的。然而,数字化转型也确实带来了数字鸿沟的风险。
这种数字鸿沟影响了那些不太精通技术的消费者,他们通常包括老年人、低收入和受教育程度较低的群体。行业监管机构正努力在变革面前确保平衡和校准,包括不断调整淘汰支票的目标。
各方已努力提升所有消费者的数字能力。
信息通信媒体发展局(Infocomm Media Development Authority, 简称IMDA)推出了“乐龄数码计划”(Seniors Go Digital programme);银行也推出了旨在提高金融素养和促进数字普惠的计划。我曾在许多个周六早上待在小贩中心,和老人们坐在一起,教他们如何在手机上使用PayNow。根据IMDA的数据,这些举措取得了成效。
老年人使用在线支付的比例从2018年的38%增加了一倍多,到2022年达到78%。尽管如此,弥合数字鸿沟仍然是一项持续进行的工作,需要所有参与方的密切合作。
信息通信媒体发展局(Infocomm Media Development Authority, 简称IMDA)推出了“乐龄数码计划”(Seniors Go Digital programme);银行也推出了旨在提高金融素养和促进数字普惠的计划。我曾在许多个周六早上待在小贩中心,和老人们坐在一起,教他们如何在手机上使用PayNow。根据IMDA的数据,这些举措取得了成效。
老年人使用在线支付的比例从2018年的38%增加了一倍多,到2022年达到78%。尽管如此,弥合数字鸿沟仍然是一项持续进行的工作,需要所有参与方的密切合作。
谁为损失负责?
数字化最大的挑战之一是日益猖獗的诈骗问题。仅在2024年,诈骗案件数量就增加了11%,达到约51,000起,总损失额上升了70%,超过10亿美元。
虽然诈骗一直存在,但数字世界让资金流动的规模和速度与物理世界截然不同。在这一领域,信任、简便性和创新之间的张力最为明显。
确定责任归属很困难。虽然诈骗者是明确的罪魁祸首,但损失的责任方往往不那么清晰。
诈骗通常有两种类型:授权诈骗是指受害者被欺诈者诱骗,自行转账。而在未经授权的诈骗中,欺诈者则在未经个人授权的情况下转移资金。
去年,新加坡五大诈骗类型中有四种是授权诈骗。其中一些包括冒充朋友等熟人,另一些则涉及诱骗个人转账以换取回报,如求职诈骗、投资诈骗和情感诈骗。
在这类“授权”诈骗中,个人似乎理应为损失负责。然而,人们常常提出一个问题:金融中介机构是否可以更进一步,帮助客户保护自己?
在未经授权的诈骗中,如网络钓鱼诈骗,既然受害者无意付款,银行是否应该承担最终责任?即使在这种情况下,银行也辩称受害者至少负有部分连带责任。
一些人认为,系统中的其他参与者可以做得更多。例如,电信公司是否应为那些发送带有恶意链接短信的诈骗者负责?或者,社交媒体和电子商务平台是否应更加谨慎地核实其用户的真实身份?
确定责任归属并非易事。决定如何分摊经济负担则非常棘手。
如果损失完全由机构承担,那么个人可能会失去保持警惕的动力。如果个人承担全部责任,那么金融机构可能会降低其保护消费者的标准。这就是所谓的道德风险。
需要系统性变革
鉴于向数字经济的转变是如此具有颠覆性,有些人(包括我)认为,需要进行全社会的转变。
我们可以将其类比为从驿站马车到汽车的过渡。
向以汽车为基础的社会转变的责任,不仅落在了汽车公司身上,也落在了实施人行道、斑马线、红绿灯等基础设施的当局身上,同时行人也必须学会在过马路前左右看,司机也必须学会遵守交通规则。
这是一项全社会的改革。同样,应对诈骗和欺诈也需要整个生态系统进行类似的结构性转变,涉及监管机构、金融机构、电信公司、社交媒体公司、政府机构、执法机构和个人等参与者。
重新配置当前的框架、流程和思维模式不是一个选择题,而是一个必然要求。
认识到实施集体防御的必要性,金融业、警方和其他政府机构已合作采取了全面措施,包括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 简称MAS)和IMDA在2024年实施的“共担责任框架”(Shared Responsibility Framework)。
该框架为个人、金融机构和电信公司分配了各自的职责,明确了国家机构和供应商对所发生损失的责任。
例如,它要求金融机构实施实时欺诈监控等措施,并阻止导致账户大量资金流失的交易。
业界也与监管机构积极合作。新加坡银行公会(MAS)的常设反欺诈委员会与银行业界就新加坡所有应对这些诈骗的举措保持一致。
最近,银行为数字交易加强了安全保障,有意增加了操作“摩擦”,例如,如果单次大额交易转账超过账户余额的50%,交易将会暂停。该交易将被搁置24小时或因信用问题被拒绝。
这类措施看似有违直觉,但它们是为维持客户信任而必须做出的权衡取舍的典范。
同样,在另一项看似有违直觉的举措中,《防范诈骗法案》(Protection from Scams Bill)获得通过,允许警方命令银行暂时限制潜在诈骗受害者的银行交易。
一项重要的平衡之举
诈骗问题凸显了不同目标之间的关键矛盾,包括创新与信任之间的矛盾,以及在建立信任的同时防止道德风险的矛盾。
创新与信任之间的矛盾也体现在人工智能(AI)和数据领域。我曾写过关于歧视和“红线禁区”(red-lining)的风险。而平衡效率与帮助弱势群体的社会目标之间的问题依然存在。
保险业是另一个例子。它建立在一个基本前提上:没有人知道风险在哪里,所以我们将风险社会化。但一旦我们开始知道谁会生病、谁不会,那些知道自己不会生病的人就不会支付保费。而没有人会为那些确定会生病的人承保。
鉴于人工智能和数据可能被滥用,MAS和业界已合作建立了必要的治理和道德框架。这些风险不断演变的性质意味着,应对它们的论点和措施将是一项持续进行的工作。
与过去一样,公共、私营和民众部门必须继续紧密合作,以找到正确的平衡点——既要保持创新前沿,又要同时保护信任和稳定。
作者是政策研究所(Institute of Policy Studies, 简称IPS)第17届 S R Nathan 研究员。他曾是 DBS 集团的前首席执行官兼董事。
本文节选自作者关于新加坡金融领域的第二次IPS-Nathan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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