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的监管架构至关重要
机构采纳的挑战在于法律而非技术
本文由 AI 翻译,关键事实请以原文为准。
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化,是将房地产、债券、大宗商品和私人信贷等有形和金融资产的所有权,在区块链上以数字代币形式呈现的过程。
每个代币都编码了标的资产的法律和经济权利,从而实现部分所有权、可编程转移和数字结算。
这项技术常因其有望带来高流动性和高效率而备受赞誉。但这种视角掩盖了一个更根本的问题:代币化并非创造新的资产类别,而是重构了法律权利的呈现、转移和执行方式。因此,支撑这些代币的法律架构是否足够稳健以支持机构规模的采纳,才是核心问题所在。
链上现实世界资产(RWA)市场规模已从2022年的约50亿美元增长至2025年第三季度将超过300亿美元。然而,正如国际清算银行一份工作报告所指出的,大多数代币化资产交易量低,二级市场活动有限——这表明发行与可交易性并非一回事。
由此可得出三个结论:监管机构就功能性、技术中立的方法达成共识,是机构采纳的先决条件;代币化正在经许可的、受监管的生态系统内扩大规模,而非通过去中介化实现;以及其关键制约因素在于法律而非技术。
作为赋能基础设施的监管
在各大司法管辖区,监管机构已就“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达成共识:即相同活动、相同风险、相同监管。
一个代币的法律性质取决于其赋予的权利,而非其发行所使用的技术。
在新加坡,这体现为一个多层次的监管框架:代表资本市场产品的代币受《证券与期货法》监管;数字支付代币受《支付服务法》监管;而与大宗商品挂钩的代币则可能涉及《商品交易法》。
在欧盟,《加密资产市场(MiCA)监管法案》监管非证券类代币,而《2014年金融工具市场指令》则涵盖代币化证券。两者之间的界限往往无法事先明确划分。
一旦某个代币被划入“可转让证券”范畴,它将完全脱离MiCA的监管,并引发追溯注册义务、执法风险和投资者责任。错误分类并非技术失误,而是会带来实质性后果的法律问题。
因此,监管的明确性发挥着市场基础设施的功能,而不仅仅是一项合规成本。对于机构参与者而言,监管部门的批准比技术上的里程碑更具分量。
机构采纳:拥抱许可式生态,而非去中介化
机构代币化的发展轨迹与早期的去中介化预测相悖。在代币化与现有金融基础设施和证券法规相结合的领域,其采纳程度最深。
今年2月,在香港上市的DL Holdings Group宣布其RWA代币化策略已获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的批准。该策略涉及将其商业大厦DL Tower和Animoca品牌相关的基金权益进行代币化。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守护者项目”(Project Guardian)进一步阐明了这一逻辑:将清晰的监管与积极的监督参与相结合,吸引了各大金融机构前来试点应用,这正是因为监管边界清晰可见。
原子结算消除了T+3(交易日加三个工作日)结算周期中内含的交易对手风险。可编程合规——即直接在代币逻辑中嵌入转让限制以及“了解你的客户”(KYC)和“反洗钱”(AML)审查——则降低了人工处理的风险。
例如,SDAX Exchange通过其许可式区块链平台,为Intraco和Straits Trading Company等知名上市公司发行商业票据,改善了它们的市场准入。其黄金支持的代币让客户能够将静态的商品持仓转化为流动资产。
根据行业分析平台RWA.xyz的数据,截至2025年中期,私人信贷是最大的非稳定币RWA领域,规模约为140亿美元,其次是代币化的美国国债,规模为74亿美元。这主要由BlackRock的BUIDL基金和Franklin Templeton的代币化货币市场基金引领。
这些是持有至到期的工具,而非用于积极交易——代币化目前主要作为一种提升发行和托管效率的工具来创造价值,尚未成为二级市场的流动性机制。这也解释了为何在新加坡当前的产品中,代币化的债务和基金结构如此普遍。
关键制约:法律而非技术
代币化被广泛视为一项技术挑战——即构建更好的基础设施和更智能的代码。但实际上,更艰巨的障碍在于法律层面。
在可执行性方面,新加坡和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辖区的法院已承认数字资产为财产,并将补救措施应用于链上情境,包括香港高等法庭在2024年下令将一项禁令代币化并部署到公共区块链上的一个非法钱包中。
然而,其局限性也同样重要。智能合约的逻辑无法完全替代合同中的风险分配。必须明确草拟条款,以应对编码错误、预言机失灵和治理变更等问题。
在托管方面,结构性风险未得到充分重视。拥有一个代表某项资产的数字代币,并不自动意味着您在法律上拥有该标的资产本身。
在大多数代币化项目中,代币代表的是对一个特殊目的载体、受托人或托管人的合同债权,而非直接的合法所有权。
除非国家法律承认分布式账本为权威的所有权登记册,否则法院会将代币所有权视为受益权益的证据,而非所有权的证明。
因此,可执行性取决于链下的托管文件。而托管集中化——即少数中心化机构持有大部分标的实物资产或代币化资产的私钥——则加剧了这一风险。
跨境法律的碎片化问题则增加了另一层复杂性。
围绕管辖法律、破产管辖权和外国判决承认等问题的法律冲突,在很大程度上仍未经检验。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差距是:二级市场的流动性。
白名单要求、投资者资格限制、有限的受监管交易场所以及估值不透明等因素,共同制约了代币化在理论上能够实现的交易性。
这是一个法律和市场结构问题,需要有受监管的交易场所、标准化的转移协议和互操作性框架,而这些目前尚不具备规模。
从账本到法律
代币化正进入一个机构整合的阶段。未来的成功将属于那些将其视为法律和运营设计挑战,而不仅仅是技术挑战的机构。
法律外壳对代币化的成功至关重要。
这意味着要确保链上代币与链下合法所有权的正确衔接,通过合同构建治理结构,并保证托管在不同司法管辖区和破产程序中依然有效。
本文两位作者均来自 RHTLaw Asia。Ch’ng Li-Ling 是该所合伙人,Tan Chong Huat 是高级合伙人兼主席。Tan 也是 SDAX Exchange 的非执行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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