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公司董事逃漏1110万新元税款 被判入狱近5年
Man Chee Wern 未为866辆汽车支付120万新元的关税和消费税
本文由 AI 翻译,关键事实请以原文为准。
【新加坡】一名汽车租赁公司的新加坡籍董事因逃漏关税和消费税,并少付汽车附加注册费 (ARF),于周三(9月30日)被判处四年零七个月监禁。此案导致政府税收短缺总额高达1110万新元。
新加坡关税局 (关税局) 与陆路交通管理局周四发表的联合声明指出,48岁的汽车租赁公司Karkaunsl Leasing董事Mah Chee Wern实施了一项长达数年的计划,旨在逃避进口汽车的关税、消费税和汽车附加注册费。
逃税行为
在2017年1月至2022年2月期间,该公司进口的866辆汽车总计逃漏了120万新元的关税和消费税。这些汽车随后被出售给本地经销商。
Mah承认了关税法令下的18项控状:其中17项涉及欺诈性逃漏关税和消费税,一项涉及伪造提交给新加坡关税局的七张付款单。法官在判刑时,另将48项控状纳入考量。
新加坡关税局在发现车辆申报成本存在差异后对该公司展开调查,并发现了两种操作手法:
Mah指示海外供应商开具低报汽车价值的发票,使公司能从每辆车中获利约800至1500新元。
Karkaunsl还担任另一家公司Hybrid Vehicles Singapore(HVS)的进口代理,由HVS要求海外供应商压低发票价值。
HVS的一名前董事,36岁的缅甸籍人士Su May Thu,在承认对34辆汽车欺诈性逃漏关税和消费税的罪名后,于2025年7月被罚款41万8300新元。
Mah也因在注册时低报汽车价值,导致支付了较低的汽车附加注册费,而被判处21周监禁。
SEE ALSO
他承认了两项合并控状,即为876辆汽车提供了不正确的车辆价值,导致汽车附加注册费短缺990万新元。他被勒令将这笔款项偿还给陆路交通管理局。
根据关税法令,欺诈性逃漏关税或消费税者,可被处以高达逃漏金额20倍的罚款、或监禁长达两年,或两者兼施。
根据公路交通法令,提供影响应付汽车附加注册费金额的不正确信息者,可被处以最高1万新元的罚款、或最长六个月的监禁,或两者兼施。对于合并控状,最高刑罚将加倍,违法者还必须向陆路交通管理局偿还差额。
Decoding Asia newsletter: your guide to navigating Asia in a new global order. Sign up here to get Decoding Asia newsletter. Delivered to your inbox. Free.
Copyright SPH Media.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