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和小型公司无力偿债计划将进行改革,简化标准并精简流程
新计划将成为《2018年无力偿债、重组和解散法》的永久性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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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一项针对微型和小型公司的无力偿债计划将进行改革,通过更简化的资格标准和精简的流程,使债务重组和公司清盘变得更加便捷。
该计划将从1月29日起生效。
新加坡律政部在周三(1月28日)的一份声明中表示,这项新计划“旨在促进无生存能力或休眠业务的有序清盘,以便为有生存能力的企业带来更好的复苏结果”。
此举意味着,简化破产程序(Simplified Insolvency Programme,简称SIP 2.0)将成为《2018年无力偿债、重组和解散法》(Insolvency, Restructuring and Dissolution Act 2018)的一项永久性条款。
它增强了现有简化破产程序原先引入的两项计划。其一是简化债务重组计划(Simplified Debt Restructuring Programme),旨在协助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和潜在的业务复兴。其二是简化清盘计划(Simplified Winding Up Programme),旨在帮助无生存能力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休眠公司进行清盘。
SIP 2.0将由持牌破产执业人管理,并采用“更简化的准入标准,以惠及更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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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SIP 2.0下,这两项计划的通用资格标准将简化为单一标准,即公司负债不超过200万新元。这意味着之前对年销售收入、员工数量和债权人数量的限制将被取消。
律政部表示,申请公司还必须不存在不适合参与该计划的情况,包括未涉及或启动其他破产程序。
此外,简化债务重组计划下的重组流程以及简化清盘计划下的清盘流程都将在庭外进行。
律政部补充说,如果公司在进入SIP 2.0后被发现不适合简化流程,可以通过转换程序过境至其他清算程序。
律政部表示,对于需要进一步调查的潜在索赔,破产执业人须告知债权人追讨索赔所需的资金。如果没有资金提供,执业人可以继续进行公司的清算和解散。
最后,在简化债务重组计划中为期30天的默认暂停偿付期结束后,若获得持有公司至少三分之二债务价值的债权人批准,将给予一次为期30天的最终延期。
律政部表示,未能成功完成该计划的公司在60个月内不得再次申请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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