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和小型公司破产程序将进行改革,采用更简化的标准和流程
新程序将成为《2018年破产、重组和解散法》下的一项永久性措施。
本文由AI辅助翻译
【新加坡】一项针对微型和小型公司的破产程序将进行改革,通过简化资格标准和精简流程,使债务重组和公司清盘的门槛更低。
该计划将从1月29日起生效。
律政部在周三(1月28日)的一份声明中表示,这项新程序“旨在促进无法持续经营或休眠企业的有序清盘,从而为有生存能力的企业争取更好的复苏结果”。
此举意味着简化版破产程序(简称SIP 2.0)将成为《2018年破产、重组和解散法》下的一项永久性措施。
该程序是对现有简化版破产程序下两项计划的改进:其一是简化版债务重组程序,旨在协助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和潜在的业务复兴;其二是简化版清盘程序,旨在帮助无法持续经营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休眠公司进行清盘。
SIP 2.0将由持牌破产从业员管理,并采用“更简化的申请标准,以惠及更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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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SIP 2.0下,这两项计划的一般资格标准将简化为单一标准,即公司负债不超过200万新元。这意味着之前对年销售收入、雇员和债权人数量的限制将被取消。
律政部表示,公司还必须不存在不适合该程序的情况,包括未涉及或启动其他破产程序。
此外,简化版债务重组程序下的重组过程以及简化版清盘程序下的清盘过程都将在庭外进行。
律政部补充说,如果公司在进入SIP 2.0后被发现不适合简化流程,可以通过转换程序过境至其他清算程序。
律政部表示,对于需要进一步调查工作的潜在索赔,破产从业员应告知债权人追讨索赔所需的资金;如果没有资金提供,则可以继续进行公司的清算和解散。
最后,在简化版债务重组程序中,如果占公司债务价值至少三分之二的债权人同意,可给予一次性30天的最终延期,从而延长默认的30天暂停偿债期。(*见修订说明)
律政部表示,未能成功完成该计划的公司在60个月内不得再次申请。
*修订说明:本文已进行编辑,以澄清简化版债务重组程序的一次性延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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