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根据同意令,判给OG对Taste Orchard的占有权
据《商业时报》(BT)了解,主租户Hao Mart及其分租户已搬离该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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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高等法院根据一份同意令,判给业主OG对购物中心Taste Orchard的占有权,主租户Hao Mart及其分租户须在2025年12月31日或之前搬离该物业。
该庭令是在双方同意下发出的,起诉方为OG,应诉方为Hao Mart。
根据《商业时报》(The Business Times)查阅的一份于2025年12月8日提交的同意令,Hao Mart同意OG占有该物业,但“不承认其任何责任”,并且“不影响”OG在起诉状中陈述的任何事实或问题。
该物业前身为OG Orchard Point,包括Taste Orchard的全部五个楼层和一个外部空间,地址位于乌节路160号。
百货公司运营商OG此前起诉超市运营商Hao Mart,指控其违反了Taste Orchard的租赁协议,未支付2024年1月至11月期间总计920万新元的租金,并且未经批准分租了部分物业。
OG表示,这些行为构成了提前终止Hao Mart长达7.5年租约的理由,而此时距离Taste Orchard于2024年2月开业尚不足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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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o Mart否认了OG的所有指控,并反诉OG违反了双方此后达成的一项口头协议。
该同意令还指出,其中“任何内容”均不涉及OG向Hao Mart提出的“其他索偿”。
该庭令补充道,同意授予OG占有该物业的命令,“不影响”OG的剩余索赔,以及Hao Mart对剩余索赔(若有)的抗辩及其反诉。
OG对Hao Mart的剩余索赔包括660万新元及利息;从2025年10月21日起至物业归还之日止的中间收益或双倍租金;以及其他有待评估的损害赔偿。
据《商业时报》(BT)了解,Hao Mart及其分租户已经搬离Taste Orchard。
《商业时报》(BT)于周四(1月22日)走访Taste Orchard时,发现商场的入口已被封锁,并贴有“禁止入内”的标志。
商场内没有任何营业迹象。从外部看,所有一楼的租户以及二楼的日本连锁店Sushiro似乎都已搬空。
周五,《商业时报》(BT)还报道称,Hao Mart及其所有者Tan Kim Yong和其妻子Teo Siew Ling已对OG以及OG股东Hazel Tay的丈夫提起诉讼。
该诉讼围绕Tan和Teo位于Jervois Hill的优质洋房(Good Class Bungalow)的抵押问题展开,起诉方声称两名被告合谋通过损害Hao Mart的业务来伤害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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