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b寻求将B类“超级投票权”股票的票数翻倍;此举或将CEO Anthony Tan的投票权提升至74.9%

该决议需在即将召开的特别股东大会上获得至少三分之二的有效票才能通过。

Sharanya Pillai
Published Sun, Mar 8, 2026 · 08:33 PM
    • Grab表示,维持 Anthony Tan 的多数投票权“是满足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监管条例的先决条件”。
    • Grab表示,维持 Anthony Tan 的多数投票权“是满足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监管条例的先决条件”。 图片来源:商业时报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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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加坡】Grab将于3月24日召开特别股东大会(EGM),就一项旨在将其“超级投票权”B类股所附带票数翻倍的特别决议进行投票。

    此举或将创始人兼集团首席执行官 Anthony Tan 在公司的投票权提升至高达74.9%,前提是B类股不转换为每股拥有一票投票权的A类股。

    根据《商业时报》看到的一份于周五(3月6日)向股东发出的通告,该特别决议提议,将由 Tan 及Grab其他关键人物持有的B类股所附带的票数从每股45票增加到90票。

    根据通告,计入委托投票安排后,截至1月31日,Tan 持有Grab总投票权的59.1%。该决议需获得至少三分之二的有效票才能通过。

    若该决议获批,公司预计其他B类股股东——包括联合创始人 Tan Hooi Ling 和前总裁 Ming Maa——会将其持有的B类股转换为A类股。这两人目前均已离开公司。

    Grab在通告中表示,提议的决议确保了即使非首席执行官 Tan 及其关联方持有的所有B类股都转换为A类股,Tan 仍将持有69.4%的总投票权。

    Grab的B类股赋予其关键高管更大的投票权——这是美国科技公司的常见做法,旨在让创始人保持对公司的控制权。

    董事会建议投“赞成”票

    Grab董事会建议股东投票赞成该决议,理由是“巩固资本结构以保持公司对长期增长的关注,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

    董事会还指出,需要“维持新加坡方的多数控制权”,以管理好其与Singtel的数字银行合资企业,从而满足国内的监管要求。

    Grab在通告中表示,“维持(Anthony Tan的)多数投票权是满足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监管条例的先决条件”。

    公司进一步指出,Tan Hooi Ling 和 Maa 拥有“不受限制的权利”,可以随时将其B类股转换为A类股。

    Grab表示,首席执行官 Tan 保留投票权“为未来公司活动(如并购或融资)可能带来的股权稀释提供了缓冲”。

    该公司补充道:“我们相信,(他)在Grab的多数投票权将能保持公司对长期增长的关注。”

    本次特别股东大会将于3月24日上午11点45分以线上方式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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