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霾危机加剧,印尼面临更大压力追究企业林火责任
线上抵制活动瞄准与涉嫌引发火灾的企业有关联的产品和业务
本文由 AI 翻译,关键事实请以原文为准。
【雅加达讯】印度尼西亚林火反复,烟霾跨境飘至新加坡和马来西亚,这加剧了对企业问责的审视。监管机构、环保组织和消费者纷纷施压,要求企业为跨境污染承担更大责任。
公众对反复发生的火灾日益感到不满,这种情绪正蔓延到街头和社交媒体,活动人士要求政府采取更强有力的行动,并加强企业问责制。
周二(10月20日)是总统 Prabowo Subianto 上任两周年纪念日,在此之际,他处理烟霾危机的方式也面临着严格审视。
周二上午,绿色和平印尼分部的活动人士在雅加达市中心的地标性环岛——印尼酒店环路(Bundaran Hotel Indonesia)上方展开了一面黄色的抗议横幅。
该环保组织批评政府对森林火灾的处理方式,并称其在应对气候危机方面行动不力。横幅在当地时间早上6点展出,几小时后被警方移除。
线上的抵制运动也已将目标对准了那些与涉嫌引发火灾的公司有关联的产品和业务。
社交媒体上再次出现抵制与金光集团 (Sinar Mas Group) 相关产品和业务的呼声,反映了公众对加强企业问责的要求。
一个名为 @press_un 的 Instagram 账户敦促消费者抵制该集团,声称其对印尼及邻国的森林火灾负有责任。该账户还强调了火灾对呼吸系统健康造成的影响。
这些抵制运动不仅限于该集团的林业和种植园业务,还扩展到食品、食用油、纸张和纸巾等消费品,以及房地产、金融、电信、能源、医疗保健和教育等业务领域。
新加坡的国家环境局 (National Environment Agency, NEA) 就烟霾问题向多家公司发出通知,其中包括与金光集团旗下的亚洲浆纸业 (Asia Pulp & Paper, APP) 有关的供应商,因其涉嫌与烟霾有关联,但 APP 否认火灾源于其特许经营区内。
数月来,印尼一直在与森林和土地火灾作斗争,与厄尔尼诺现象相关的干旱天气加剧了火灾威胁。这些火灾也对经济造成重大损失,尤其是在加里曼丹和苏门答腊等火灾高发地区。
随着反复出现的烟霾持续影响邻国,要求企业问责的呼声日益高涨,这也使得该问题始终是印尼、新加坡和马来西亚领导人议程上的重要事项。
印尼警方已将九家棕榈油公司列为与影响超过25600公顷土地的森林火灾有关的嫌疑方。当局还标记了97至125个法人实体,怀疑其与火灾有企业层面的牵连。
环保组织绿色和平 (Greenpeace) 和印尼环境论坛 (Walhi) 最近的报告也指出了总部位于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的一些公司,这些公司的印尼子公司或当地业务据称与受火灾影响的地区有关,凸显了印尼种植业中涉及的跨境企业结构。
印尼环境论坛 (Walhi) 的森林与种植园项目经理兼协调员 Uli Siagian 表示,该环保组织已向印尼政府提交数据,指认了372家公司,这些公司涉嫌在其特许经营区内发生火灾。
其中一些公司隶属于总部设在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的企业集团。由于司法管辖权的限制,印尼当局可能更难追究这些母公司的责任。
Uli 表示,如果有充分的理由,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可以对在各自司法管辖区内注册的母公司采取法律行动。
环境代价
企业涉嫌参与的规模之大,引发了要求更严厉执法的呼声,以遏制屡次违法行为,并确保企业承担环境破坏的成本。
经济与法律研究中心 (Center of Economic and Law Studies, Celios) 估计,从2026年1月到8月,印尼全国森林火灾造成的经济和健康成本可能高达123.1万亿印尼盾(约合68亿美元),相当于中加里曼丹省当年预计地区生产总值的49.1%。
Celios 执行董事 Bhima Yudhistira 表示,印尼需要改变将森林火灾视为年度紧急事件的做法,建立一个能够持续追究企业对环境风险和损害责任的体系。
他表示:“如果企业仍能从破坏环境的行为中获利,那么仅靠罚款是远远不够的。”他补充说,执法应结合行政处罚、民事诉讼、环境修复,并在满足法律要求时提起刑事诉讼。
Bhima 指出,印尼已有可用于追究企业责任的环境和林业法律。挑战在于如何持续一致地应用这些法律,收集充分的证据,并确保惩罚措施得到执行。
他说道:“疏忽和违法行为必须带来明确的后果,否则执法将始终是被动反应式的,企业也就没有动力投资于预防措施。”
新加坡的环境局已根据《跨境烟霾污染法》向10家印尼公司发出法律通知,要求它们停止烧芭行为,并提交防止复发的计划。
这些公司在南苏门答腊和加里曼丹拥有种植园,许多与烟霾相关的热点地区都位于此处。
环境局利用特许经营区地图、卫星图像、风向图和气象数据,追查飘至新加坡的烟霾的潜在来源。根据该法案,被判有罪的公司将面临每天最高10万新元的罚款,罚款总额上限为200万新元。
新加坡上一次引用该法律是在2015年的烟霾危机期间,当时向六家公司发出了通知。此后,其中两起案件已经了结,另有四起仍在调查中。
印尼战略与经济行动研究所 (Indonesia Strategic and Economics Action Institution) 的高级分析师 Ronny Sasmita 表示,新加坡发出的通知应促使印尼当局核实调查结果,并在有充分理由怀疑存在不当行为时,启动或扩大调查。
他补充说,环境局的调查结果应作为调查线索,而非刑事责任的决定性证据。Sasmita 说:“每家公司的责任都必须根据适用法律,通过正当程序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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